今年我市再次提高农村、城镇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:小学提高200元,达到每生每学年1150元;初中提高400元,达到每生每学年1950元。从市财政局获悉,2015年,我市各级财政预计将投入6.1亿元用于保障中小学公用经费,共有43万中小学生受惠,有力地保障清远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正常运转。
同时,我市继续坚持将新增教育经费向农村学校倾斜,在新增生均公用经费中提取部分经费,按正常生均拨款1.2-4倍的标准拨付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和教学点。
据悉,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,市财政已提前下达上级配套资金,同时为加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资金监管力度,确保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专款专用,该项经费除实行专户管理外,清远市各级财政局、教育局将坚持事前、事中、事后监管,确保资金安全使用,将经费落到实处,切实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水平。